来华传教士之卫三畏

作者:严锡禹2009-10-0913:04:59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教会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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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从传教士到外交官,卫三畏是一个重要代表。本文选自郭汉民主编《清代人物传稿》下篇第八卷,337-340页,作者为谢必震。该书由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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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华传教士之

卫三畏

卫三畏(Samuel Wells Williams1812-1884),亦作卫廉士,字听泉,美国公理会传教士,外交官。1812922日生于纽约尤蒂卡。1831年至1832年在纽约特罗伊伦塞勒工艺技术所学习印刷技术,次年受美国公理会派遣,前往中国传教。

道光十三年九月十四日(18331026日)抵达广州,在美国公理会印刷所当印刷工,不久到澳门,为该地东印度公司印刷所主持人。在此期间,他协助裨治文(E.C.Bridhman)编印《中国丛报》,并编著了《拾级大成》(Easy Lessons in Chinese);《英华韵府历阶》(An Chinese Commercial Guide)等书。[①] 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被选为马礼逊教育会通讯干事。

道光二十四年(1844年)顾盛(Caleb Cushing)使团来华后,卫三畏作为使团成员,参加了中美望厦条约的谈判,是年底回国。在美国,卫三畏撰写了《中国总论》(The Middle Kingdom)一书。这是一部全面反映当时中国社会的著作,成为当时外国人研究中国的必备之书。回美期间,卫三畏获法学博士学位。道光二十八年(1848年)八月,携妻返抵广州,重新负责印刷工作。

卫三畏早先曾赴日本考察,以期在那里开辟传教工作。咸丰三年十二月(1854年初),卫三畏作为翻译随美国海军将领伯力(M.C.Perry)再次前往日本,交涉美日通商事宜。咸丰五年(1855年)五月,卫三畏被任命为美驻华使馆秘书兼翻译。次年一场大火将印刷所化为灰烬后,他便脱离了教会。

咸丰六年(1856年)六月,卫三畏以汉文参赞的身份随美国公使伯驾(P.Parker)北上交涉“修约”,七月初一日(81日)抵上海。卫三畏先后两次与苏松太道蓝蔚雯会晤,要求清政府派遣钦差大臣来沪举行修约谈判。九月十三日(1011日),清政府命两江总督怡良回绝美国公使修约之请求,卫三畏遂随伯驾南返。

咸丰七年九月(185711月),美国新任驻华大使列卫廉(W.B.Reed)抵香港,即与英、法、俄各国公使密切配合,为迫使清政府修约而进行种种活动。咸丰八年(1858年)四月,各国公使分别乘兵舰抵达白河口外。三月二十日(53日),卫三畏参加了列卫廉与直隶总督谭廷襄、仓场侍郎崇纶在大沽举行的会谈。四月初七日(519日),卫三畏、丁韪良(W.A.P.Martin)同直隶布政使钱和会商修约事宜。会谈时,列卫廉派俾列利(C.W.Bradley)带给卫三畏一个通知,告知联军将于翌日进攻大沽炮台。[②] 卫三畏即不露声色地结束了会谈,相约来日再做商议,并答应了钱炘和要其向英、法说和的请求。即日钱炘和向清政府上奏时,称赞卫三畏对清政府的意见深为领会。[③] 然而,次日英、法联军却袭击并攻占了大沽炮台。十六日(28日),清政府命大学士桂良,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前往天津,恢复与各国的谈判。卫三畏奉命与清政府官员就条款的细节又举行了多次会谈。五月初八日(6月18日),《中美天津条约》正式签字。二十三日(7月3日),卫三畏随同列卫廉离津前往上海,在那里继续讨论赔款与税则等问题。在卫三畏与上海道薛焕多次会商的基础上,十月初三日(11月8日),列卫廉与桂良签订了《通商章程善后条约》与《赔偿美商民损失专约》。

咸丰九年四月十六日(1859年5月18日),新任公使华若翰(J.E.Ward)来华交换《中美天津条约》。作为副使,卫三畏陪其乘船自香港北上,二十六日(28日)抵上海。卫三畏与钦差大臣桂发等就有关换约事宜举行了两次会谈。其时各国公使已决意进京换约。卫三畏随华若翰又离沪继续北上,五月二十一日(6月21日)直抵大沽海口。二十五日(25日)英法联军袭击了大沽炮台,企图打开进京道路。华若翰、卫三畏等亦积极配合,给予援助。但在中国守军的反击下,英法联军惨遭失败,相继折回上海。卫三畏随华若翰等转道北塘进京换约,六月二十八日(7月27日)抵京。由于华若翰拒不接受觐见咸丰帝时的跪拜礼节,遂改在北塘换约。七月十八日(8月16日)卫三畏随使团回抵北塘,在那里华若翰与直隶总督恒福交换了条约。翌日卫三畏随使团离北塘返粤。

咸丰十年(1860年)初,卫三畏回美,于咸丰十一年(1861年)八月再次来华。同治元年六月二十四日(1862年7月20日),卫三畏作为副使随公使蒲安臣(A.Burlingame)到京,成为美国首届驻京公使团成员。此后,他多次代理公使职务,处理中美外交事务,曾于同治七年闰四月初五日(1868年5月26日)向美国政府报告中英修约谈判事务,并建议尽快派公使来华修改《中美天津条约》;[④] 他还于同治八年十月(1869年11月),与户部尚书董恂交换《天津条约续增条款》。他为美国人在华的房产、地产纠纷,以及美商走私漏税、探矿、设船厂诸问题,多次向清政府施加压力,要求在维护美国在华得益的前提下予以解决。

光绪二年(1876年),卫三畏因病返美。次年,应聘在耶鲁大学任汉语文学教授,并任美国圣经会和美国东方学会会长,1884年2月16日死于纽黑文。



[①] Memorials of Protestant Missionaires to the Chinese, 《赴华新教徒传教士回忆录》,第78页。

[②] The Journal of S. Wells Williams, LL.D (Journal of The North-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for the Year 1911. Vol. XLII). 《卫三畏日记》,载《皇家亚洲文会北华分会会刊》,第42期,第36页,1911年。

[③] 《筹办夷务始末》(咸丰期),卷22,第22页下。

[④] 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s: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, weries II 1861-1893. 《美国外交公文》第2辑,第3卷,第27-28页。

本文作者:严锡禹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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